根据支部推荐、资格审查、法学院团总支讨论,拟吸收孙逸轩等17 名同志作为 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团员 发展推荐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公示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57982291398,邮箱:297294710@qq.com
公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