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王朝辉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10


 

为了加强法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督促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根据毕业论文工作进程安排,决定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毕业论文的整体工作计划、选题与开题、论文初稿写作等情况。重点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过程管理材料和正文的进展、写作情况。

二、中期检查的具体安排:

本次检查采用学生自查和指导老师审核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

1.学生自查:2024319日前,学生自查并提交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2.导师审核:指导老师根据学生自查表以及论文进程完成审核。

.毕业论文后续工作安排(初步安排)

202456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并上传抽检稿到论文系统进行检测,检测通不过者,不能参加答辩。

2024512,进行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一次答辩不通过的同学,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522),若第二次答辩仍未能通过,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