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分院院长黄彤参加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改革开放40年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论坛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848

201898日到9日,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改革开放40年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论坛在吉林大学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汇集了国家司法行政部门、中国法学会的有关领导和全国法学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专家学者共400余人,我院法学分院院长黄彤作为理事参加了此次会议。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主持。首先,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长徐青森讲话,他认为目前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制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计划2.0版,从八个方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质量,找准人才培养的结合点,构建法治人才培养体制。要打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加强与实务部门交流沟通。还要加强专业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法改革。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法治中国建设构建基础。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周佑勇提出法学院教育要以双一流为引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要建设高校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1、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传承中国法治成果,另一方面,要对标世界一流,比拼世界一流。2、要转变发展理念与发展方式,实现从规模扩张到体制创新,强调内涵式发展。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规模需要进一步扩大,博士招生与研究项目结合,从招生单一计划模式向弹性需求转变。3、以学科为基础支撑一流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学业结构与动态调整,博士专业学位及社科类博士专业类别细化,优化培养结构。4、人才培养方面,第一,率先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第二,要进行研究生改革;第三,注重教师团队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良好师生关系;第四,要实现高水平创新,各方面一起重视。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王红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司法考试的历史、取得的成果。她指出,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有以下特点。报考条件变化:非法学、非全日制的毕业生将不可以报考,对以往已经毕业的人员,可继续参加,包括自学考试等人员。考试风格和方法的变化:先考客观题,三张卷,每张150分,达到270分总分才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机考。考试内容与范围也有所变化;十八个专业内容,将对法学教育产生引导性影响。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的管理将更加完善:司法机关将对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进行动态管理。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任黄宝印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学科评估和未来法学教育如何发展。他主要对学科评估和法律专业学位评估作了介绍。法律专业学位教育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效。例如,校内外双导师制在各类院校的教学中得到了一定体现,与实践部门进行联合培养的模式逐渐成熟。目前存在的弱项是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方面。实践教学恰恰是法律硕士需要特别强调的。下一步需要深化改革,法律教育应与三阶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和实用性。

98日下午和99日上午的分论坛,与会法学专家学者分别就“改革开放40年中国法学教育的回顾与展望”、“法律人才培养标准和法学核心课程体系”、“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特别对话” “推进案例教学与法治人才能力培养”、“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学教育改革”、“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西部法学教育” 六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研讨,会议成果取得了广泛共识。

年会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王新清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院长张献勇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副院长张光君教授就各个分论坛和专业委员会年会的主题进行陈述和总结。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志鹏教授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表达了对支持本次年会的各单位、兄弟院校及个人的由衷感谢。接下来是会旗交接仪式,由蔡立东教授将会旗交给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并祝愿下届年会顺利进行。刘晓红教授表达了上海政法学院对承办2019年年会的信心,同时,向在场的各位领导、嘉宾发出热情的参会邀请。本次年会在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中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