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协作机制2016年会于5月13—15日在广东东莞举行,法学分院院长黄彤、专业主任黄裕安等一行4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承办会议,全国四十三所独立学院派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以“现代教育技术与法学教育方式的变革”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与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主题,围绕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法学实践教学、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研讨,参会院校也介绍了各自的办学经验,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法学分院黄彤院长在大会上做了题为“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主题报告,重点介绍了“三三制”联动式实践教学模式,即将法学教育与职业化、市场化相衔接,以法科生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为核心,遵循“由浅入深,层次递进”的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理念,以“联动”为抓手,分设“基本性、专业性、综合性”三个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层面,依次借助“第一、第二、第三”课堂,相应串之以“实验、实训、实践”三个教学手段。深入法律职业教育定位下的法科生实践教学发展与需求,形成了三个培养层面、三个教学平台、三个教学手段彼此良性循环、相互促动的“三三制”联动式实践教学模式。该实践教学模式深受与会代表的好评。
会议还听取了东莞理工学院法学院院长强昌文教授、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律师、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政法系王雄文副教授的所作的主题报告,并学习分享了现代教育技术专家张棣老师关于“互联网与现代教育技术变革”的专题报告。
通过大会学习交流,形成本次会议决议: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育应面对“互联网创新与现代教育技术变革”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的机遇和挑战,坚持以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为导向,面向社会对法律职业人才的素质需求,夯实法学专业基础教育、法律思维培养和法律实践技能训练,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共享优秀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学质量。要充分研究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对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影响,科学合理的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探索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改善课堂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对能力。要结合学校、地区特点和客观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尊重教师和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双主体”地位,大力提高双师型教学的比重,丰富实践教学的案例来源和教学方法,探索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提升实习效果,立足课堂、课外两个阵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善实践教学的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技能和就业实力。